太陽能光電評估-農業設施(鵝舍) 4大問題: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8月 24, 2021 太陽能光電評估-農業設施(鵝舍) 4大問題: 1. 鵝舍部分最西面有部分增建 2. 管理室(目前當成住家使用),,且又加蓋增高,, 3. 建物有占用到國有財產署土地 4. 無自有道路經過兩筆非自家土地/台電立桿或領空權同意書有疑慮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2995681.html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元晶聯手星能 搶標全台最大太陽能電廠 4月 18, 2019 元晶聯手星能 搶標全台最大太陽能電廠 工商時報 鄭淑芳/台北報導 2019/04/18 繼 4 月 12 日台汽電( 8926 )公布其 100 %子公司星能公司,獲得台電台南鹽田地面型太陽能電站 150MW 興建案之後,元晶( 6443 )也跟進宣布將與星能公司合作,由其提供此案場關鍵設備「太陽能模組」,兩強聯手後,台灣史上最大太陽能電站興建團隊「星能與元晶聯盟」將跟進浮出檯面。 元晶太陽能現正全力協助外資 VENA 公司興建嘉義鹽灘區 70MW 太陽電廠,近期將順利完工,預計七月份即可供電。元晶發言人江郅豪表示, VENA 公司的 70MW 將是目前台灣民營最大太陽能電廠,繼七月完成此案後,接下來將全力協助星能公司,提供台電公司世界頂級太陽能模組。 據光電市場業者評估, 台電之「台南鹽田 150MW 太陽光電新建工程」預計投入約 74 億元,明年興建完工後,每年發電量可達 1.9 億~ 2.0 億度電,將是我國最大之地面型太陽電廠, 對增加我國再生能源電力供應、減少燃煤發電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將有極大助益。 法人推估,以本標案總量 150MW 的安裝量,除將是國內最大的單一太陽光電案場外;預期近 74 億元的總造價,將可帶動眾多國內相關的太陽能製造業、電力工程、電線電纜、案場安裝等行業的營收。其中佔最大金額的就是模組供應,初估總價達 16 億~ 18 億元,應可讓模組供應商元晶營收與獲利大進補。 江郅豪表示,此案位於台南鹽田,屬於高濕、高熱、強風及高鹽分的環境,對於相關電力設備與太陽能模組都是嚴苛考驗。 電廠建造業者表示,此次星能公司與元晶公司聯手承攬台電大案場應是最佳搭檔,兼顧著電力、環保、生態與循環經濟,創造出我國大型光電案場最佳典範。 江郅豪強調,元晶在去年 10 月台北智慧能源展,即先推出世界級「神盾」系列模組,除標榜針對台灣特殊環境設計外,更強調通過相當於六十年的抗鹽害測試以及泡水無毒物釋出測試,擁有此項強項應是星能決定和元晶聯手的主因。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2268278.html 閱讀完整內容
談能源 賴清德:核四根本無法重啟 6月 09, 2019 談能源 賴清德:核四根本無法重啟 2019-06-05 22:37 聯合報 記者 丘采薇 ╱即時報導 最近民間正在發起「重 啟 核四 公投 」,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今天到台大集思會議中心演講,被問到重 啟 核四公投如果過關,當選總統後會重 啟 核四嗎?對此 賴清德表示,核四根本無法重 啟 ,核四已經幾十年了,即便是台電資深員工,也對核四重 啟 的安全沒有把握,大家以為重 啟 核四不必花錢,但前閣揆江宜樺曾經在任內將重 啟 核四預算送到立院,總共 500 多億元,朝野都反對。 他說,一定要讓國人知道核四的真正狀況,讓公投無法過關,才有辦法妥善解決這個問題。 賴清德說,他推動立法院十幾年前通過「環境基本法」,納入 非核家園 條款,規定政府要用心規劃,讓台灣朝向非核家園,這四個字也是在立法院第一次出現。他說,他支持非核家園,但必須注意穩定供電,台灣經濟非常重要,民生生活很要緊,另外是注意空汙排放,並藉以提高產業。 賴清德說, 目前核能發電在台灣能源占 12% ,政府規劃用再生能源取代,在他擔任閣揆任內,不管是太陽能發電及風力發電,進度都正常,未來盤點時,要達成那個目標會越來越困難,去年公投通過後,刪除電業法 95 條之一,取消 2025 非核家園條款,但也沒有反對非核家園目標,只是不一定在 2025 年達到。 賴清德說,他當時跟所有同仁說,再生能源的建置要如期達成,社會才不會有意見,社會要的是有電,但如果目標沒有達到,又硬不要用核電,造成缺電,這才是社會問題,因此在公投通過下要更加努力,再生能源要如期達標。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2323402.html 閱讀完整內容
違建屋頂合法鋪設太陽能板 賣電賺錢 6月 13, 2019 違建屋頂合法鋪設太陽能板 賣電賺錢 違章建築面臨問題 -- 景觀雜亂、 結構公安疑慮、高能源耗損 屋頂改革 -- 主動面對違章建築事實,透過中央 / 地方政府齊心合力,藉由綠能屋頂設置,來提升市容景觀及建築物安全,創造全民有感之政績 調和併行之做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其適用類型如下: 民眾有意願參與屋頂改造方案,向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查複合格之違章建築,方可設置太陽光電設備。 · 為加速並擴大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 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者,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 107 年 5 月 10 日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 5 條第 5 項增訂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得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態樣。 · 為使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審查,內政部於 107 年 5 月 21 日台內營字第 1070807962 號令訂定「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依本原則辦理 ( 如附件 1) 。 · 合法建物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請流程 ( 詳如附件 2) 。 經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確認其「設置類型」、「設置場址」與「不影響公共安全且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取得「違章建築諮詢表」後, 應檢附該「違章建築諮詢表」、「使用執照」以及「建物登記謄本」 ( 若無建物登記謄本,得以使用執照暫代 ) ,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訂應檢附之文件,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備案。 申請人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後,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仍應依本標準之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所在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免請領雜項執照備查及竣工備查,再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再生能源發... 閱讀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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