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農舍屋頂增建(違建屋頂)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可行性評估

大雅農舍屋頂增建 ( 違建屋頂 ) 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可行性評估 - https://www.pvesco168.com.tw/product-detail-3257603.html 1. 農舍所有權人透過客戶介紹想要在自家 2 樓農舍屋頂上增建鐵皮屋頂上搭設太陽能光電系統 , 詢問相關資訊後要求客戶提供建物正確地址先行進行線上評估 2. 查詢建物合法登記為 2 層樓建物 , 目前建物 2 樓有搭建一增建鐵皮屋 (4 周皆已封邊當為室內空間 ) 3. 經由查詢建物現況 , 並跟客戶進行電話確認 , 確認鐵皮屋頂最高點已經超過 4 米以上 , 要在增建屋頂上架設太陽能板已經超過法規允許高度 , 4. 跟客戶回報因不符合 < 合法建物屋頂上增建架設太陽能板相關規定 > 無法合法架設太陽能系統賣電給台電 相關合法建物屋頂增建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規定如下 -- 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設說明 2020-03-23 一、為加速並擴大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者,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 107 年 5 月 10 日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 5 條第 5 項增訂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得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態樣。 二、為使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審查,內政部於 107 年 5 月 21 日台內營字第 1070807962 號令訂定「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並依本原則辦理 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類型如下: ( 一 ) 結構分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分立 ( 二 ) 結構共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共構。違章建築拆除時,其柱位可保留轉作光電設備支撐架(如圖例 C )。 ( 三 )...